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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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法網誌 為何格名叫20080908呢?因為2008年9月8日起我來到巴黎,開啟了人生新的網頁,為了記念這個日子,開一個新網誌,名稱就叫20080908。 2010年10月起我又轉到了英國倫敦,我又開了一個新的網誌20101020記錄在英國的生活與見聞,歡迎舊雨新知光臨。這個部落格就繼續維持我對故國台灣的關懷。 2010年12月我又回到了巴黎。
2010年6月30日 星期三
2010年6月28日 星期一
「一邊一國」是關不住的
「一邊一國」是關不住的
金恒煒2010/06/15
在台灣歷史的砝碼上,二○○○年陳水扁進入總統府與二○○八年陳水扁進入監獄,具有同樣的重量,也有相同的意義與張力。今天的政治,可以是明天的歷史,問題在,寫歷史的人是誰!只要台灣長存,台灣歷史一定由台灣人書寫,那麼,陳水扁總統將得到公平的評價;這是無可置疑的事。
只要看看今天此刻,陳前總統還繫獄於北所,政壇上紛紛擾擾的揣測陳前總統一旦獲釋,到底會不會成為五都選舉的變數?而且藍綠兩陣營各有說辭;各陣營內部也有不同歧見。重點是,此一前提之提出,正見出「馬統」關不住陳前總統。
回到馬上碰觸到的現實議題,陳前總統出北所與「五都」之戰會擦出什麼火花?民進黨已有立委公開呼籲陳前總統不要介入;藍營立委如李慶華之流則強調陳前總統獲釋,將衝擊民進黨五都選情,民進黨恐失去中間選民的支持云云,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面對記者的詢問,表示「選舉不能靠別人,只有靠自己」;這個「別人」指的是陳前總統,也是在李慶華立論上加「但書」。
這個假設性問題,最沒有置喙餘地的是民進黨;因為「放」或「不放」權在「馬統」一人,至於陳前總統要不要或如何介入選舉,在他的抉擇;民進黨只有做「壁上觀」的份。至於國民黨,恐怕要怕的是自己的基本教義派,如果連前檢察總長陳聰明都成為「馬統」計算藍丁丁投不投票的因素,何況台灣第一大政治犯了。
真正要釐清的是,台灣人民如何看待陳前總統的「五大案」(包括「外交機密零用金」案)?如果認為司法公正,陳水扁將被邊緣化,相反的,認為「扁案」是政治迫害,那麼《紐約時報》把陳前總統看成「人民英雄」("folk hero")則是確解。反正口說無憑,我們拿出「證據」來印證。
民進黨市議員黨內初選,由陳前總統背書的「一邊一國連線」,一共提名十六人,結果十四人上榜;落榜的兩人,一個只差○.○二(即兩通電話),一個是被婦女保障名額擠下。換句話說,幾乎可說全上。更且台北市的江志銘、新北市的王淑惠、台南的王定宇、高雄的陳政聞都是第一名勝出;而江志銘是「扁辦」要角,尤具指標性。民進黨初選全用「民調」,受訪者不只有綠色選民,也有所謂「中間選民」,更有藍丁丁;民進黨的初選結果,連《聯合報》的標題都用「扁牌擠下老議員」,既有「扁牌」,又能「擠下」;這叫事實勝於雄辯。
還不止於此。陳水扁「四大案」甫宣判,扁的兒子陳致中立刻宣佈退出民進黨,以無黨籍身分參選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在記者會上大聲說,他要用參選接受全民審判,洗刷父親罪名。陳致中的「自信」當然來自民進黨的初選,「代父出征」的政治意涵馬上鉤連過去國民黨的政治誅殺。更值得觀察的是,《中國時報》用〈陳致中「吸票機」 綠營剉咧等〉當標題;陳致中第一次披掛上陣,又是到素無淵源的高雄前鎮、小港選區,為什麼一出場就聲勢壓倒全場?台灣人民等不及「五都」投票,已迫不及待的「表態」了!
把陳前總統押進大牢,這是國共聯手簽ECFA的前奏曲;馬英九一意「傾中」,逆轉的不只是前後兩位總統的本土路線,同時也翻轉民主對抗獨裁的價值觀,最終顯現在「一邊一國」對上「一中原則」上。陳水扁成為馬英九向中共輸誠的祭旗,埋下的其實是馬英九自我毀滅的「內爆」因子。
陳水扁的「原罪」就是台灣人的原罪,這才是「五都」到二○一二大選的「終極」意義。
(作者金恒煒現任《當代》雜誌總編輯)
只要看看今天此刻,陳前總統還繫獄於北所,政壇上紛紛擾擾的揣測陳前總統一旦獲釋,到底會不會成為五都選舉的變數?而且藍綠兩陣營各有說辭;各陣營內部也有不同歧見。重點是,此一前提之提出,正見出「馬統」關不住陳前總統。
回到馬上碰觸到的現實議題,陳前總統出北所與「五都」之戰會擦出什麼火花?民進黨已有立委公開呼籲陳前總統不要介入;藍營立委如李慶華之流則強調陳前總統獲釋,將衝擊民進黨五都選情,民進黨恐失去中間選民的支持云云,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面對記者的詢問,表示「選舉不能靠別人,只有靠自己」;這個「別人」指的是陳前總統,也是在李慶華立論上加「但書」。
這個假設性問題,最沒有置喙餘地的是民進黨;因為「放」或「不放」權在「馬統」一人,至於陳前總統要不要或如何介入選舉,在他的抉擇;民進黨只有做「壁上觀」的份。至於國民黨,恐怕要怕的是自己的基本教義派,如果連前檢察總長陳聰明都成為「馬統」計算藍丁丁投不投票的因素,何況台灣第一大政治犯了。
真正要釐清的是,台灣人民如何看待陳前總統的「五大案」(包括「外交機密零用金」案)?如果認為司法公正,陳水扁將被邊緣化,相反的,認為「扁案」是政治迫害,那麼《紐約時報》把陳前總統看成「人民英雄」("folk hero")則是確解。反正口說無憑,我們拿出「證據」來印證。
民進黨市議員黨內初選,由陳前總統背書的「一邊一國連線」,一共提名十六人,結果十四人上榜;落榜的兩人,一個只差○.○二(即兩通電話),一個是被婦女保障名額擠下。換句話說,幾乎可說全上。更且台北市的江志銘、新北市的王淑惠、台南的王定宇、高雄的陳政聞都是第一名勝出;而江志銘是「扁辦」要角,尤具指標性。民進黨初選全用「民調」,受訪者不只有綠色選民,也有所謂「中間選民」,更有藍丁丁;民進黨的初選結果,連《聯合報》的標題都用「扁牌擠下老議員」,既有「扁牌」,又能「擠下」;這叫事實勝於雄辯。
還不止於此。陳水扁「四大案」甫宣判,扁的兒子陳致中立刻宣佈退出民進黨,以無黨籍身分參選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在記者會上大聲說,他要用參選接受全民審判,洗刷父親罪名。陳致中的「自信」當然來自民進黨的初選,「代父出征」的政治意涵馬上鉤連過去國民黨的政治誅殺。更值得觀察的是,《中國時報》用〈陳致中「吸票機」 綠營剉咧等〉當標題;陳致中第一次披掛上陣,又是到素無淵源的高雄前鎮、小港選區,為什麼一出場就聲勢壓倒全場?台灣人民等不及「五都」投票,已迫不及待的「表態」了!
把陳前總統押進大牢,這是國共聯手簽ECFA的前奏曲;馬英九一意「傾中」,逆轉的不只是前後兩位總統的本土路線,同時也翻轉民主對抗獨裁的價值觀,最終顯現在「一邊一國」對上「一中原則」上。陳水扁成為馬英九向中共輸誠的祭旗,埋下的其實是馬英九自我毀滅的「內爆」因子。
陳水扁的「原罪」就是台灣人的原罪,這才是「五都」到二○一二大選的「終極」意義。
(作者金恒煒現任《當代》雜誌總編輯)
2010年6月26日 星期六
我一點都不訝異
這是活生生的佛法
對於馬幫這種土匪行為
我一點都不感到訝異
因為祖師們老早說過這幫人
於切有情於一切支都得不律儀
有幾位朋友曾寫信希望我不要再貼這種內容
我在課堂上講過很多次 這種人是不律儀的惡棍
但是還是有人聽不懂(或不相信祖師的話?)
現在只不夠是一項一項一證明給大家看
這是活脫脫的生活佛法呀!
對於馬幫這種土匪行為
我一點都不感到訝異
因為祖師們老早說過這幫人
於切有情於一切支都得不律儀
有幾位朋友曾寫信希望我不要再貼這種內容
我在課堂上講過很多次 這種人是不律儀的惡棍
但是還是有人聽不懂(或不相信祖師的話?)
現在只不夠是一項一項一證明給大家看
這是活脫脫的生活佛法呀!
2010年6月23日 星期三
阿扁札記》守得雲開見月明的扁案判決
阿扁札記》守得雲開見月明的扁案判決
陳水扁2010/06/23
2010年6月的第2個禮拜可以說是「扁案週」。6月8日台北地院審理外交零用金案一審宣判無罪;6月9日台北地院審理二次金改案繼續傳訊證人並進行交互詰問;6月11日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國務機要費等案宣判,除從無期徒刑改判20年外並改認定以他人發票及不實犒賞清冊申領之國務機要費,用於機密外交等因公使用不構成貪汙犯罪。除二次金改案未經判決其餘所謂扁案不管是一審或二審判決均可上訴仍未確定,但地院及高院判決確具意義,足供比較、參考。
同為特偵組起訴的扁案,總統外交零用金不是我的任內所創設,歷任總統出訪都有領取,甚至比我還多。而且不只總統有,隨同出訪的外交部長也領過;副總統、行政院長及總統特使也比照領取外交零用金,作為出訪期間犒賞、餽贈之用。依慣例及規定都一次以領據領出,不再檢據核銷。特偵組指控我涉嫌私吞11次出訪零用金33萬美元並匯給在美國念書的陳致中,觸犯侵占公款的貪污犯罪最重可處無期徒刑。台北地院歷經8個月的調查審理,傳訊14位證人,其中3位前外交部長,1位前外交部次長,事涉國家機密,全部開秘密庭不對外公開。最後,判決無罪,是扁案第一個無罪判決,也是法官敢向特偵組檢察官起訴扁案說「不」所開的第一槍。
① 刑事訴訟的司法人權有顛撲不破的法則包括「無罪推定」、「證據裁判」、「罪刑法定」、「罪疑唯輕」等。台北地院審判長黃程暉的合議庭完全堅守,不像「蔡守訓們」採所謂的「有罪推定」、「擬制裁判」、「罪刑自定」、「罪疑唯重」,完全踐踏司法人權。
② 台北地院指摘檢察官未查得被告有何剩餘,未因公支用之事實,僅憑一己之臆測,不僅立論失據、前後矛盾、誤認,任意拼湊、毫無可信之處,更有違外交部依循慣例及相關規定,簽擬該筆經費供被告彈性使用及無從取得單據核銷之事由。審判長審完這個案子發現台灣外交充滿困境,「真的好慘」,他認同每次3萬美金辦不了什麼外交,認同我說的「這是拿來博感情的」。合議庭依職權傳訊14人並讓檢辯雙方有詰問證人的機會。哪像特偵組只問我一次,完全不管被告發言及調查被告有利證據即率予起訴,其他各案亦復如此,難怪特偵組原承辦檢察官吳文忠去年3月24日主動Call in到T台坦承扁案起訴有漏洞。
③ 地院合議庭都認為外交零用金本含有特別費之性質,經審核以領據核銷,全權授權出訪之團長即被告使用,一經領據核銷即屬因公支用事實已發生而合法核銷完成,預算已經執行完畢,亦無剩餘款之問題,更不問實際支出情形,不再辦理結算。並引馬英九特別費案最高法院97年台上字第1743號判決意旨參照。連外交零用金都被認定有特別費性質,而全國第一個有特別費,在61年前就有特別費的總統反而沒有特別費。只因總統為國家元首,全國只有一個,後來擴大到6000多個首長主管都有特別費,蔣介石時代在1963年正式改名為國務機要費,但李前總統及前行政院主計長都說國務機要費就是總統的特別費,即使原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也說是特別費。蔡守訓為了判馬英九無罪更特別引用;為了判我有罪,竟然又自我否定。
6月11日高院判決有關龍潭案,陳敏薰案有罪,姑不論科學園區的開發,民營企業人事決定依憲法、法律均非總統法定職務權限,核與職務上收賄罪要件不合,鄧振球審判長也說他是採從寬解釋,目的在促請注意、警惕,留待最高法院來裁判。有關國務機要費地院判決認定我以他人發票、不實犒賞清冊詐領非機密費(單據核銷部分)及機密費(領據列報部分)共1億742萬元,此次高院判決認定沒有詐領,只有侵占,金額則降至1,496萬,減少9,300萬。主要是這9,300萬被認定為因公支出。
我從特偵組到一審,包括2006年查黑中心起訴後的11月5日記者會,我一再答辯說明,國務機要費申領出來用於因公支出包括機密外交在內大於收入,沒有剩餘,甚至透支,何來不法所得被A掉?但特偵組完全不予理會,地院蔡守訓合議庭亦拒不調查,就是要故入我於罪。我當時一再堅稱之所以會有他人發票及不實犒賞清冊用以申領非機密費,是因為2002年年初總統的私房錢國安密帳奉天專案繳庫,及非機密費不得撥充流用到機密費,不得不的便宜措施,連同取得之機密費都用在機密外交等因公支出。由於部分事涉敏感,儘可能不說出來,而被懷疑說謊。其中為了解釋很多機密外交工作是從李前總統時代就延續下來,並提出奉天專案的密件供參,然該密件被鎖在保險箱,我在一審再三提及,蔡守訓就是置若罔聞,我變成啞巴吃黃蓮,有口難開。感謝高院合議庭終於打開該封存密件,並向國安局查證國安密帳繳回情形,及該專案未編年度預算送立法院審議,也不必送審計部辦理決算,但總統一年平均有1億元可以支配使用,但我繳庫了。最重要的是高院合議庭開了幾次不公開的秘密庭,傳証相關證人及秘密證人証實我確實有為機密外交工作的重大因公支出,並為高院判決所採認。這是我特別要感謝高院合議庭的地方,至少我喊冤四年的真相終於可以大白。這不是統媒所說的「大逆轉」,而是遲來的正義。
有人說國務機要費案二審的改判是比照馬英九的特別費。沒有錯,馬英九特別費單據核銷也出現使用他人發票及不實工作獎金犒賞清冊,並未成立詐領貪污犯罪予以起訴。縱使最後論屬偽造文書罪亦只及於余文及吳麗洳等三個出納,三個出納的偽造文書罪還緩起訴,馬英九及市長辦公室主任廖鯉全都沒事,對照該案仍有差別待遇。又馬英九特別費的領據列報部分則直接匯入其私人帳戶,並申報為個人財產,用在匯給太太每個月20萬、女兒在美生活費、姊姊馬以南300萬、女兒在美刷卡費、家裡的保險費、水電費、瓦斯費、電信費、根本就沒有因公支出。最高法院97年台上字第1743號判決認定馬英九無罪確定理由,固不採「實質補貼」之說,但接受「金錢混同」及「大水庫理論」的辯解。說馬英九在市長任內兩次市長選舉補助款4700萬捐給自己的4個基金會的公益支出,視為特別費的因公支出,大於特別費的收入1500萬,所以無不法所得,無犯罪故意,故無罪。
而我舉証歷歷並有證人旁証供述,我的因公支出包括機密外交工作共1億3千700萬元,大於起訴金額1億400多萬元,也大於地院認定金額1億742萬元。扣除高院認定因公支出約9246萬元,則因公支出另有4500萬左右亦多於高院判決的1496萬元。何況我將高達37億的國安密帳繳庫,總統選舉補助款3.4億元全捐給民進黨,為黨募款3.2億元及8年總統減薪4000萬元。套用馬英九的說詞他不是貪墨之輩,因為捐大不可能貪少。顯然高院6月11日判決仍選擇性適用最高法院判決馬英九無罪確定的理由。
從高院改判國務機要費案,更可以看到呂前副總統、游前院長、陳唐山前秘書長及多位前朝部長被特偵組起訴詐領特別費案是否應該由特偵組撤回起訴?又對特別費領據列報部分特偵組只查辦扁、馬兩人,其他被檢舉的藍營高官是否應一併查辦?
四年來的政治追殺,不信公義喚不回。在這個鬼地方,我一直在屈辱中忍耐,在屈辱中等待。終於在第559天等到第一個無罪判決,第562天等到高院的改判,接下來還有漫漫長路要走。如今總算「守得雲開見月明」,離「天光」應不會太久了。
同為特偵組起訴的扁案,總統外交零用金不是我的任內所創設,歷任總統出訪都有領取,甚至比我還多。而且不只總統有,隨同出訪的外交部長也領過;副總統、行政院長及總統特使也比照領取外交零用金,作為出訪期間犒賞、餽贈之用。依慣例及規定都一次以領據領出,不再檢據核銷。特偵組指控我涉嫌私吞11次出訪零用金33萬美元並匯給在美國念書的陳致中,觸犯侵占公款的貪污犯罪最重可處無期徒刑。台北地院歷經8個月的調查審理,傳訊14位證人,其中3位前外交部長,1位前外交部次長,事涉國家機密,全部開秘密庭不對外公開。最後,判決無罪,是扁案第一個無罪判決,也是法官敢向特偵組檢察官起訴扁案說「不」所開的第一槍。
① 刑事訴訟的司法人權有顛撲不破的法則包括「無罪推定」、「證據裁判」、「罪刑法定」、「罪疑唯輕」等。台北地院審判長黃程暉的合議庭完全堅守,不像「蔡守訓們」採所謂的「有罪推定」、「擬制裁判」、「罪刑自定」、「罪疑唯重」,完全踐踏司法人權。
② 台北地院指摘檢察官未查得被告有何剩餘,未因公支用之事實,僅憑一己之臆測,不僅立論失據、前後矛盾、誤認,任意拼湊、毫無可信之處,更有違外交部依循慣例及相關規定,簽擬該筆經費供被告彈性使用及無從取得單據核銷之事由。審判長審完這個案子發現台灣外交充滿困境,「真的好慘」,他認同每次3萬美金辦不了什麼外交,認同我說的「這是拿來博感情的」。合議庭依職權傳訊14人並讓檢辯雙方有詰問證人的機會。哪像特偵組只問我一次,完全不管被告發言及調查被告有利證據即率予起訴,其他各案亦復如此,難怪特偵組原承辦檢察官吳文忠去年3月24日主動Call in到T台坦承扁案起訴有漏洞。
③ 地院合議庭都認為外交零用金本含有特別費之性質,經審核以領據核銷,全權授權出訪之團長即被告使用,一經領據核銷即屬因公支用事實已發生而合法核銷完成,預算已經執行完畢,亦無剩餘款之問題,更不問實際支出情形,不再辦理結算。並引馬英九特別費案最高法院97年台上字第1743號判決意旨參照。連外交零用金都被認定有特別費性質,而全國第一個有特別費,在61年前就有特別費的總統反而沒有特別費。只因總統為國家元首,全國只有一個,後來擴大到6000多個首長主管都有特別費,蔣介石時代在1963年正式改名為國務機要費,但李前總統及前行政院主計長都說國務機要費就是總統的特別費,即使原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也說是特別費。蔡守訓為了判馬英九無罪更特別引用;為了判我有罪,竟然又自我否定。
6月11日高院判決有關龍潭案,陳敏薰案有罪,姑不論科學園區的開發,民營企業人事決定依憲法、法律均非總統法定職務權限,核與職務上收賄罪要件不合,鄧振球審判長也說他是採從寬解釋,目的在促請注意、警惕,留待最高法院來裁判。有關國務機要費地院判決認定我以他人發票、不實犒賞清冊詐領非機密費(單據核銷部分)及機密費(領據列報部分)共1億742萬元,此次高院判決認定沒有詐領,只有侵占,金額則降至1,496萬,減少9,300萬。主要是這9,300萬被認定為因公支出。
我從特偵組到一審,包括2006年查黑中心起訴後的11月5日記者會,我一再答辯說明,國務機要費申領出來用於因公支出包括機密外交在內大於收入,沒有剩餘,甚至透支,何來不法所得被A掉?但特偵組完全不予理會,地院蔡守訓合議庭亦拒不調查,就是要故入我於罪。我當時一再堅稱之所以會有他人發票及不實犒賞清冊用以申領非機密費,是因為2002年年初總統的私房錢國安密帳奉天專案繳庫,及非機密費不得撥充流用到機密費,不得不的便宜措施,連同取得之機密費都用在機密外交等因公支出。由於部分事涉敏感,儘可能不說出來,而被懷疑說謊。其中為了解釋很多機密外交工作是從李前總統時代就延續下來,並提出奉天專案的密件供參,然該密件被鎖在保險箱,我在一審再三提及,蔡守訓就是置若罔聞,我變成啞巴吃黃蓮,有口難開。感謝高院合議庭終於打開該封存密件,並向國安局查證國安密帳繳回情形,及該專案未編年度預算送立法院審議,也不必送審計部辦理決算,但總統一年平均有1億元可以支配使用,但我繳庫了。最重要的是高院合議庭開了幾次不公開的秘密庭,傳証相關證人及秘密證人証實我確實有為機密外交工作的重大因公支出,並為高院判決所採認。這是我特別要感謝高院合議庭的地方,至少我喊冤四年的真相終於可以大白。這不是統媒所說的「大逆轉」,而是遲來的正義。
有人說國務機要費案二審的改判是比照馬英九的特別費。沒有錯,馬英九特別費單據核銷也出現使用他人發票及不實工作獎金犒賞清冊,並未成立詐領貪污犯罪予以起訴。縱使最後論屬偽造文書罪亦只及於余文及吳麗洳等三個出納,三個出納的偽造文書罪還緩起訴,馬英九及市長辦公室主任廖鯉全都沒事,對照該案仍有差別待遇。又馬英九特別費的領據列報部分則直接匯入其私人帳戶,並申報為個人財產,用在匯給太太每個月20萬、女兒在美生活費、姊姊馬以南300萬、女兒在美刷卡費、家裡的保險費、水電費、瓦斯費、電信費、根本就沒有因公支出。最高法院97年台上字第1743號判決認定馬英九無罪確定理由,固不採「實質補貼」之說,但接受「金錢混同」及「大水庫理論」的辯解。說馬英九在市長任內兩次市長選舉補助款4700萬捐給自己的4個基金會的公益支出,視為特別費的因公支出,大於特別費的收入1500萬,所以無不法所得,無犯罪故意,故無罪。
而我舉証歷歷並有證人旁証供述,我的因公支出包括機密外交工作共1億3千700萬元,大於起訴金額1億400多萬元,也大於地院認定金額1億742萬元。扣除高院認定因公支出約9246萬元,則因公支出另有4500萬左右亦多於高院判決的1496萬元。何況我將高達37億的國安密帳繳庫,總統選舉補助款3.4億元全捐給民進黨,為黨募款3.2億元及8年總統減薪4000萬元。套用馬英九的說詞他不是貪墨之輩,因為捐大不可能貪少。顯然高院6月11日判決仍選擇性適用最高法院判決馬英九無罪確定的理由。
從高院改判國務機要費案,更可以看到呂前副總統、游前院長、陳唐山前秘書長及多位前朝部長被特偵組起訴詐領特別費案是否應該由特偵組撤回起訴?又對特別費領據列報部分特偵組只查辦扁、馬兩人,其他被檢舉的藍營高官是否應一併查辦?
四年來的政治追殺,不信公義喚不回。在這個鬼地方,我一直在屈辱中忍耐,在屈辱中等待。終於在第559天等到第一個無罪判決,第562天等到高院的改判,接下來還有漫漫長路要走。如今總算「守得雲開見月明」,離「天光」應不會太久了。
2010年6月19日 星期六
(貼文)馬英九偉大不凡的一生(增訂版)
馬英九偉大不凡的一生
pfge2010/06/16
From PTT
另外,PTT鄉民GonPin也有整理如下:
運動類
棒球我們小時候也打棒球,但沒像各位幸運,我們打的棒球是小皮球,球棒是竹竿,手套是用報紙幾層折出來的,50多年前出局叫『奧子』(音譯),還是日文翻過來的英文http://www.epochtimes.com/b5/9/9/4/n2646810.htm
慢跑
http://dailynews.sina.com/bg/tw/twpolitics/chinapress/20100127/01301148799.html
桌球
除了慢跑、游泳,我小學的時候也很愛打桌球http://hi.baidu.com/powermanager/blog/item/ff51010e8a6355e037d12262.html
足球
熱愛運動的馬英九,除了會慢跑、游泳外,也喜歡偶爾打打藍球、踢踢足球,甚至幫忙推廣足球運動。
http://www.nownews.com/2002/06/01/305-1309825.htm
籃球
至於籃球嘛,小學就打過,一直技術欠佳,不過我的體力不錯,現在還能打全場不換人,因此曾有人說我打籃球是「準頭不夠,體力不錯」。http://hi.baidu.com/powermanager/blog/item/ff51010e8a6355e037d12262.html
游泳
http://hi.baidu.com/powermanager/blog/item/ff51010e8a6355e037d12262.html
排球
由於馬英九年輕時曾因打排球膝蓋受傷,從此跑步腳踝無法平踏地面http://news.sina.com/tw/phoenixtv/101-102-101-103/2009-03-22/01003729049.html
腳踏車
總統說,他也是自由車運動的愛好者
http://www.epochtimes.com/b5/10/3/19/n2850582.htm
撞球
更教人意外的是,現在看起來雄壯威武的馬英九,在中學時卻是文弱又很瘦,容易被人欺負的「受氣包」。姜祖恕說,馬英九念建中時曾和同學一起去打撞球,結果被教官發現,但大家覺得馬英九常被欺負,因此大家就掩護他,讓他先溜走。【2001-11-11/ 聯合報/18版/綜合新聞】
網球 《坐輪椅打網球、小馬哥摔一跤》隨後穿著一身運動服的馬英九也來到現場,主辦單位把已經收起來的網子又重新張起來,讓小馬哥展現身手,起初主辦單位也找了個人在後面幫忙推著他,幾記球下來,小馬哥表現得有模有樣,看得出來平常有打網球的習慣,後來主辦單位決定不幫他推了,結果「頓失所依」的馬英九沒一會兒就跌了個四腳朝天,事後他自嘲地說:「剛剛示範的是人仰『馬』翻。」【1997-03-24/聯合報/19版/生活】
防身術
《東亞運世跆賽、三得獎選手訪小馬哥》 馬英九指出,北市大力推動體育活動,希望運動人口增加,他大學畢業時曾經到警官學校學習防身術,在好玩之餘還能保護自己,讓他覺得很受用。他請李錫津研議學校體育課程中增加「護身倒法」課程,他表示,護身倒法非常實用,不但學習過程很好玩,也可學到實用的技術。【2001-08-22/ 聯合報/18版/綜合新聞】
資訊文化類
電腦 & 毛筆
說起打電腦,馬總統可神氣了,事實上,中華民國前兩任民選總統李登輝、陳水扁都不會使用電腦,而且有圖為證,同一個辦公室相同的位置,陳水扁根本沒有擺設電腦,馬英九是第一個會使用電腦的中華民國總統,但他也沒忘記傳統中國文化:用毛筆簽公文。http://www.nownews.com/2009/05/14/301-2450741.htm
武俠小說
馬英九(相關)在小學3年級時,就已經是武俠小說迷了,主要是因為父親馬鶴凌是武俠小說迷,耳濡目染下,他從小就愛讀武俠小說。小學5年級時,老師要全班每個同學出來講故事,馬英九把自己看過的小說情節講給同學聽,生動精彩,全班同學聽得如癡如醉,後來老師就定期指派他出來講武俠小說。
http://news.sina.com.hk/cgi-bin/nw/show.cgi/201/2/1/647197/1.html
刺繡和補扣子
http://www.youtube.com/watch?v=_ytBcZn5e8A
演布袋戲
http://www.youtube.com/watch?v=4GP_eVgmMzU
另類技能
泡馬子、打屁 (書籍:少年馬英九)「三十年前的馬英九,跟一般的高中男生也沒有什麼不一樣,泡馬子、打球、露營、跟同學打屁、逛夜市……」──陳盛泉(聲寶集團董事長、馬英九高中同學)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14082
打瞌睡
http://www.youtube.com/watch?v=ubwYeCgxZdA
蓋纜車
馬英九說:「我不僅會游泳、慢跑,還會蓋纜車。」http://www.newtaiwan.com.tw/bulletinview.jsp?bulletinid=71411
會用電腦
http://www.nownews.com/2009/07/25/91-2483392.htm
觀落陰
http://www.nownews.com/2009/08/02/301-2486372.htm
請帕華洛帝
買車票 為什麼這要算才藝啊??
http://www.nownews.com/2008/12/28/301-2387353.htm
和事老
這是啥鬼 XDhttp://www.cdnews.com.tw/cdnews_site/docDetail.jsp?coluid=108&docid=100713623
史豔文與藏鏡人世紀之仇大戰,殺得難分難解的結局是?「馬英九」出來調停!總統馬英九昨天雲林行,參訪國策顧問黃俊雄、黃立綱父子的天地多媒體公司時,操弄自己的分身,當史豔文與藏鏡人的和事佬,藏鏡人當場允諾改邪歸正!
通靈
半夜起來看紅葉
http://www.youtube.com/watch?v=gVWX78IFfj0
撿垃圾
編輯先生:本月十九日上午九時許在某專科學校球場打籃球,看到法務部馬部長打了兩球就停下開始撿垃圾,令我感動。在中秋節大家製造髒亂的前夕,馬部長默默行善不欲人知的行為,更令人敬佩並發人深省。我希望這個小訊息能夠批露,帶給每一名愛此斯土的讀者,一點小小的感動與溫馨。 鄭姓讀者【1994-09-22/聯合報/14版/綜合新聞】
辯論
《名人‧大學‧新鮮人-小馬哥,大一就和謝長廷交手過》 馬英九一進台大,就加入有名的健言社,大一新生盃比賽時,名次較好的示範辯論隊才有機會和學長交手,因而認識了高他二屆的立委謝長廷。當時他對謝的印象是,口才好、思路清楚、人也很風趣,這個好印象至今未變。【1994-08-16/聯合晚報/04版/綜合新聞】
宣戰
馬英九(時任台北市長):「國家的領導人更應該站出來,大聲的說釣魚台是我們的,漁場是我們的,這是他的責任呀!中華民國的元首呀!中華民國主權受到侵犯的時候,他不講話誰講話?」
http://www.nownews.com/2008/06/12/301-2288583.htm
減肥
馬總統一下胖一下瘦,體重活像吹氣球,2個月狂瘦8公斤,馬總統堪稱減肥達人。
http://n.yam.com/tvbs/politics/200909/20090920701736.html
除草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darialin20041105181331&&dd=2010/3/17%20%A4W%A4%C8%2003:21:30
模仿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doc/1009/8/5/8/100985885.html?coluid=9&kindid=4810&docid=100985885&mdate=0602152558
穿越時空
http://www.nownews.com/2009/07/19/301-2480673.htm
拍賣
http://www.nownews.com/2004/06/27/545-1650118.htm
救火
http://www.ttsc.com.tw/theme.asp?theme_id=788&cata_id=13
http://pfge-pfge.blogspot.com/2010/06/blog-post_16.html
另外,PTT鄉民GonPin也有整理如下:
運動類
棒球我們小時候也打棒球,但沒像各位幸運,我們打的棒球是小皮球,球棒是竹竿,手套是用報紙幾層折出來的,50多年前出局叫『奧子』(音譯),還是日文翻過來的英文http://www.epochtimes.com/b5/9/9/4/n2646810.htm
慢跑
http://dailynews.sina.com/bg/tw/twpolitics/chinapress/20100127/01301148799.html
桌球
除了慢跑、游泳,我小學的時候也很愛打桌球http://hi.baidu.com/powermanager/blog/item/ff51010e8a6355e037d12262.html
足球
熱愛運動的馬英九,除了會慢跑、游泳外,也喜歡偶爾打打藍球、踢踢足球,甚至幫忙推廣足球運動。
http://www.nownews.com/2002/06/01/305-1309825.htm
籃球
至於籃球嘛,小學就打過,一直技術欠佳,不過我的體力不錯,現在還能打全場不換人,因此曾有人說我打籃球是「準頭不夠,體力不錯」。http://hi.baidu.com/powermanager/blog/item/ff51010e8a6355e037d12262.html
游泳
http://hi.baidu.com/powermanager/blog/item/ff51010e8a6355e037d12262.html
排球
由於馬英九年輕時曾因打排球膝蓋受傷,從此跑步腳踝無法平踏地面http://news.sina.com/tw/phoenixtv/101-102-101-103/2009-03-22/01003729049.html
腳踏車
總統說,他也是自由車運動的愛好者
http://www.epochtimes.com/b5/10/3/19/n2850582.htm
撞球
更教人意外的是,現在看起來雄壯威武的馬英九,在中學時卻是文弱又很瘦,容易被人欺負的「受氣包」。姜祖恕說,馬英九念建中時曾和同學一起去打撞球,結果被教官發現,但大家覺得馬英九常被欺負,因此大家就掩護他,讓他先溜走。【2001-11-11/ 聯合報/18版/綜合新聞】
網球 《坐輪椅打網球、小馬哥摔一跤》隨後穿著一身運動服的馬英九也來到現場,主辦單位把已經收起來的網子又重新張起來,讓小馬哥展現身手,起初主辦單位也找了個人在後面幫忙推著他,幾記球下來,小馬哥表現得有模有樣,看得出來平常有打網球的習慣,後來主辦單位決定不幫他推了,結果「頓失所依」的馬英九沒一會兒就跌了個四腳朝天,事後他自嘲地說:「剛剛示範的是人仰『馬』翻。」【1997-03-24/聯合報/19版/生活】
防身術
《東亞運世跆賽、三得獎選手訪小馬哥》 馬英九指出,北市大力推動體育活動,希望運動人口增加,他大學畢業時曾經到警官學校學習防身術,在好玩之餘還能保護自己,讓他覺得很受用。他請李錫津研議學校體育課程中增加「護身倒法」課程,他表示,護身倒法非常實用,不但學習過程很好玩,也可學到實用的技術。【2001-08-22/ 聯合報/18版/綜合新聞】
資訊文化類
電腦 & 毛筆
說起打電腦,馬總統可神氣了,事實上,中華民國前兩任民選總統李登輝、陳水扁都不會使用電腦,而且有圖為證,同一個辦公室相同的位置,陳水扁根本沒有擺設電腦,馬英九是第一個會使用電腦的中華民國總統,但他也沒忘記傳統中國文化:用毛筆簽公文。http://www.nownews.com/2009/05/14/301-2450741.htm
武俠小說
馬英九(相關)在小學3年級時,就已經是武俠小說迷了,主要是因為父親馬鶴凌是武俠小說迷,耳濡目染下,他從小就愛讀武俠小說。小學5年級時,老師要全班每個同學出來講故事,馬英九把自己看過的小說情節講給同學聽,生動精彩,全班同學聽得如癡如醉,後來老師就定期指派他出來講武俠小說。
http://news.sina.com.hk/cgi-bin/nw/show.cgi/201/2/1/647197/1.html
刺繡和補扣子
http://www.youtube.com/watch?v=_ytBcZn5e8A
演布袋戲
http://www.youtube.com/watch?v=4GP_eVgmMzU
另類技能
泡馬子、打屁 (書籍:少年馬英九)「三十年前的馬英九,跟一般的高中男生也沒有什麼不一樣,泡馬子、打球、露營、跟同學打屁、逛夜市……」──陳盛泉(聲寶集團董事長、馬英九高中同學)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14082
打瞌睡
http://www.youtube.com/watch?v=ubwYeCgxZdA
蓋纜車
馬英九說:「我不僅會游泳、慢跑,還會蓋纜車。」http://www.newtaiwan.com.tw/bulletinview.jsp?bulletinid=71411
會用電腦
http://www.nownews.com/2009/07/25/91-2483392.htm
觀落陰
http://www.nownews.com/2009/08/02/301-2486372.htm
請帕華洛帝
買車票 為什麼這要算才藝啊??
http://www.nownews.com/2008/12/28/301-2387353.htm
和事老
這是啥鬼 XDhttp://www.cdnews.com.tw/cdnews_site/docDetail.jsp?coluid=108&docid=100713623
史豔文與藏鏡人世紀之仇大戰,殺得難分難解的結局是?「馬英九」出來調停!總統馬英九昨天雲林行,參訪國策顧問黃俊雄、黃立綱父子的天地多媒體公司時,操弄自己的分身,當史豔文與藏鏡人的和事佬,藏鏡人當場允諾改邪歸正!
通靈
半夜起來看紅葉
http://www.youtube.com/watch?v=gVWX78IFfj0
撿垃圾
編輯先生:本月十九日上午九時許在某專科學校球場打籃球,看到法務部馬部長打了兩球就停下開始撿垃圾,令我感動。在中秋節大家製造髒亂的前夕,馬部長默默行善不欲人知的行為,更令人敬佩並發人深省。我希望這個小訊息能夠批露,帶給每一名愛此斯土的讀者,一點小小的感動與溫馨。 鄭姓讀者【1994-09-22/聯合報/14版/綜合新聞】
辯論
《名人‧大學‧新鮮人-小馬哥,大一就和謝長廷交手過》 馬英九一進台大,就加入有名的健言社,大一新生盃比賽時,名次較好的示範辯論隊才有機會和學長交手,因而認識了高他二屆的立委謝長廷。當時他對謝的印象是,口才好、思路清楚、人也很風趣,這個好印象至今未變。【1994-08-16/聯合晚報/04版/綜合新聞】
宣戰
馬英九(時任台北市長):「國家的領導人更應該站出來,大聲的說釣魚台是我們的,漁場是我們的,這是他的責任呀!中華民國的元首呀!中華民國主權受到侵犯的時候,他不講話誰講話?」
http://www.nownews.com/2008/06/12/301-2288583.htm
減肥
馬總統一下胖一下瘦,體重活像吹氣球,2個月狂瘦8公斤,馬總統堪稱減肥達人。
http://n.yam.com/tvbs/politics/200909/20090920701736.html
除草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darialin20041105181331&&dd=2010/3/17%20%A4W%A4%C8%2003:21:30
模仿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doc/1009/8/5/8/100985885.html?coluid=9&kindid=4810&docid=100985885&mdate=0602152558
穿越時空
http://www.nownews.com/2009/07/19/301-2480673.htm
拍賣
http://www.nownews.com/2004/06/27/545-1650118.htm
救火
http://www.ttsc.com.tw/theme.asp?theme_id=788&cata_id=13
http://pfge-pfge.blogspot.com/2010/06/blog-post_16.html
馬的另類才能還有很多
說謊面不改色
『依法行政』『我看報才知道』『協助申請國賠』『謝謝指教』『一個月調查報告(改善)』
講冷血笑話
『你不是看到我了嗎』『等我說完了才來救你們』『我把你們當人看』『我要教育你們』『都是they不撤退』『災民很cynicle』『災民可以坐遊覽車撤退』
興建大水庫
把公帑滙進自己的口袋
跳扭扭舞
快六十歲的老男生
還能那樣扭來扭去真人間極品
收集資料研究歷史
照相記錄海外異議分子的活動實況
編輯刊物
以葉武台 波老等名義為獨裁者的喉舌
領中山獎學金
這一項還不是最神的
最神的是在台灣吃奶長大
還能以僑生名義
聯考加分進建中和台大
說謊面不改色
『依法行政』『我看報才知道』『協助申請國賠』『謝謝指教』『一個月調查報告(改善)』
講冷血笑話
『你不是看到我了嗎』『等我說完了才來救你們』『我把你們當人看』『我要教育你們』『都是they不撤退』『災民很cynicle』『災民可以坐遊覽車撤退』
興建大水庫
把公帑滙進自己的口袋
跳扭扭舞
快六十歲的老男生
還能那樣扭來扭去真人間極品
收集資料研究歷史
照相記錄海外異議分子的活動實況
編輯刊物
以葉武台 波老等名義為獨裁者的喉舌
領中山獎學金
這一項還不是最神的
最神的是在台灣吃奶長大
還能以僑生名義
聯考加分進建中和台大
2010年6月13日 星期日
阿扁納命來---- 關死阿扁 釘他十字架
雖然這樣
我不認為狗冥黨會放過阿扁
(貼文)「大逆轉」?什麼又什麼!
我不認為狗冥黨會放過阿扁
(貼文)「大逆轉」?什麼又什麼!
金恒煒2010/06/13
前總統陳水扁的「四大案」宣判,從「無期徒刑」改判為二十年;藍調統媒《聯合報》用「大逆轉」來形容。當然不是「大逆轉」!要問的是,為什麼會認為是「大逆轉」?原因有二:一個是二審法官鄧振球否決了特偵組起訴時祭出的「最嚴厲之刑」(無期徒刑);另一個是逆反了特偵組及一審法官蔡守訓判定「國務機要費」的詐領標準。蔡守訓以及特偵組幾乎把扁總統使用的全部國務機要費都當成「詐領」,據報導,鄧振球「從寬認定」,「認為部分金額確實用於『機密外交』,屬『因公支出』」,涉貪金額僅為一四九六萬元;所謂詐領金額從一億零七百多萬元變成區區一千多萬元。天差地別的數目,留下了太多、太大的幻想空間;難怪藍媒會稱為「大逆轉」。
扁案不折不扣是政治案件,「特偵組」形同「扁偵組」,而一審法官蔡守訓是「挑」/「喬」出來的法官,所以「扁偵組」與蔡守訓基本上玩的是「兩人三腳」遊戲。罪行事先已預設決定,「起訴」是過場,「判決」何嘗不是?所以「改判」會成為《聯合報》筆下的「大逆轉」;這裡又顯示了「黨國」與「黨國司法」及「黨國媒體」的同心圓關係。
老實說,「四大案」的二審完全沒有逆反「誅扁」的設計;真正打出「扁偵組」們原形的是地院法官黃程暉。在「外交零用金」案的判決書上,黃程暉用了嚴厲到不行的文字,痛批「特偵組」檢察官們:「僅憑一己臆測、懷疑,任意拼湊,沒有證據就起訴,毫無可信之處」;指控檢察官沒有證據,只憑臆測,毫無公信力!嚴重不嚴重?不啻明斥是「濫訴」。至於起訴書:「前後矛盾,言論失據」,形同直指特偵組進行「誣陷」。更且質問咬扁證人田弘茂之證詞,「是遭外力污染,介入後所得,根本不足採信」。「外力」是什麼?就是「特偵組」,「污染」與「根本」的形容詞完全摧毀了「特偵組」的基礎,從而壓死檢察署!
黃程暉法官固然特別強調,他的批判只就「本案」而言,「不能認定扁在其他弊案是否清廉」。當然,黃法官管得了其他嗎?問題是,如果「本案」的起訴,特偵組「毫無可信」、「沒有證據」,那麼其他案子如何可能讓人信服?更何況涉及的固是「本案」檢察官,但「特偵組」是集體辦案,所以出問題的是特偵組,是檢調單位。
從「外交零用金案」看「四大案」,從黃程暉看鄧振球,哪有「大逆轉」?!
(作者金恒煒,當代雜誌總編輯)
扁案不折不扣是政治案件,「特偵組」形同「扁偵組」,而一審法官蔡守訓是「挑」/「喬」出來的法官,所以「扁偵組」與蔡守訓基本上玩的是「兩人三腳」遊戲。罪行事先已預設決定,「起訴」是過場,「判決」何嘗不是?所以「改判」會成為《聯合報》筆下的「大逆轉」;這裡又顯示了「黨國」與「黨國司法」及「黨國媒體」的同心圓關係。
老實說,「四大案」的二審完全沒有逆反「誅扁」的設計;真正打出「扁偵組」們原形的是地院法官黃程暉。在「外交零用金」案的判決書上,黃程暉用了嚴厲到不行的文字,痛批「特偵組」檢察官們:「僅憑一己臆測、懷疑,任意拼湊,沒有證據就起訴,毫無可信之處」;指控檢察官沒有證據,只憑臆測,毫無公信力!嚴重不嚴重?不啻明斥是「濫訴」。至於起訴書:「前後矛盾,言論失據」,形同直指特偵組進行「誣陷」。更且質問咬扁證人田弘茂之證詞,「是遭外力污染,介入後所得,根本不足採信」。「外力」是什麼?就是「特偵組」,「污染」與「根本」的形容詞完全摧毀了「特偵組」的基礎,從而壓死檢察署!
黃程暉法官固然特別強調,他的批判只就「本案」而言,「不能認定扁在其他弊案是否清廉」。當然,黃法官管得了其他嗎?問題是,如果「本案」的起訴,特偵組「毫無可信」、「沒有證據」,那麼其他案子如何可能讓人信服?更何況涉及的固是「本案」檢察官,但「特偵組」是集體辦案,所以出問題的是特偵組,是檢調單位。
從「外交零用金案」看「四大案」,從黃程暉看鄧振球,哪有「大逆轉」?!
(作者金恒煒,當代雜誌總編輯)
□ 〔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
2010年6月6日 星期日
不律儀的嘴臉
現在的科技實在太方便了
讓我們可以檢驗馬不群的真面目
馬不群說這話時 鬼冥黨相信
以台灣的鳥籠公投法要成案的可能性很低
殊不知這正是鬼冥黨做法自斃的死門
因為如果阿九硬要簽沒有公投同意的矮個花
就是變成了和民意對立
讓我們可以檢驗馬不群的真面目
馬不群說這話時 鬼冥黨相信
以台灣的鳥籠公投法要成案的可能性很低
殊不知這正是鬼冥黨做法自斃的死門
因為如果阿九硬要簽沒有公投同意的矮個花
就是變成了和民意對立
2010年6月4日 星期五
全民公敵-- 趙梅君、陳媛英、何旭苓、賴浩敏、隋杜卿、吳永乾、朱新民、胡祖慶、蕭高彥、游清鑫、紀俊臣、廖元豪。
人民公審「公審會」!
小明2010/06/04
一如外界預期,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公審會)12人投反對票,否決台聯提出的ECFA公投案。
媒體的報導很有意思,自由時報將贊成與反對的公審會委員名單都刊登出來,聯合報只寫出「贊成」的4位委員名單。其中報社立場不言可喻。聯合報,你想要保護什麼?你想要保護誰?
基於維護讀者知的權利,我在這裡「恭錄」被聯合報刻意遺忘的12位投反對票的公審會委員大名,反對ECFA公投案的名單如下:
趙梅君、陳媛英、何旭苓、賴浩敏、隋杜卿、吳永乾、朱新民、胡祖慶、蕭高彥、游清鑫、紀俊臣、廖元豪。
請大家幫忙寫歷史,把這12個名單貼到部落格裡,讓估狗搜尋引擎可以容易的搜尋到。
我就不知道當KMT政權御用工具的人會有什麼好下場,這12個投反對票的「公正人士」非常厲害,這次ECFA公投案連署是10萬人,12個人否決掉10萬人的意志,平均一個人可以檔8333人,古時候「以一擋百」就算很厲害了,現在則是厲害100倍,將近要「以一擋萬」了。可惜這12位「公正人士」太慢出現,早個50年的話,蔣介石借重他們「以一擋8333」的實力,早就消滅萬惡共匪了。
歷史應該公審他們,人民應該公審他們。
□ 〔 資料來源: 南方獸學院 | 引用網址 〕
小明2010/06/04
一如外界預期,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公審會)12人投反對票,否決台聯提出的ECFA公投案。
媒體的報導很有意思,自由時報將贊成與反對的公審會委員名單都刊登出來,聯合報只寫出「贊成」的4位委員名單。其中報社立場不言可喻。聯合報,你想要保護什麼?你想要保護誰?
基於維護讀者知的權利,我在這裡「恭錄」被聯合報刻意遺忘的12位投反對票的公審會委員大名,反對ECFA公投案的名單如下:
趙梅君、陳媛英、何旭苓、賴浩敏、隋杜卿、吳永乾、朱新民、胡祖慶、蕭高彥、游清鑫、紀俊臣、廖元豪。
請大家幫忙寫歷史,把這12個名單貼到部落格裡,讓估狗搜尋引擎可以容易的搜尋到。
我就不知道當KMT政權御用工具的人會有什麼好下場,這12個投反對票的「公正人士」非常厲害,這次ECFA公投案連署是10萬人,12個人否決掉10萬人的意志,平均一個人可以檔8333人,古時候「以一擋百」就算很厲害了,現在則是厲害100倍,將近要「以一擋萬」了。可惜這12位「公正人士」太慢出現,早個50年的話,蔣介石借重他們「以一擋8333」的實力,早就消滅萬惡共匪了。
歷史應該公審他們,人民應該公審他們。
□ 〔 資料來源: 南方獸學院 | 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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