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2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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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村災難紀念碑銘--轉貼台人文章

序:

 八八水災,高雄縣小林村被山石活埋,五百人罹難,因為積土五樓之高,挖掘困難,遺屬決定不開挖,將設紀念公園。然而崩落土石,本不密固,又在河道之旁,如果沒做好水土保持,再逢豪雨,則不堪沖刷,將使遺骨曝露,淪為水族,到時又將是二度傷害。唯今之計,政府應指定小組,或委託民間認養,規劃施工,植草造林,立碑題辭,盡快完成這個紀念園,以告慰死者,撫慰遺屬。本人不勝淺陋,為小林村災難紀念碑,撰寫碑銘如下,亦以悼念八八水災全部罹難者:


 惟二零零九年八月八日,遊子返鄉,少老歡歌,慶父親之節,行天倫之樂。不意有颱東來,名莫拉克,引四方氣流,挾百年雲蛇,淹沒南台,翻滾雄河。

 是夜也,歌舞方歇,小林俱瞑,唯山川悲嘆,風葉哀鳴。蓋豪雨襲峰,岩崩偃塞,湖滿下墜,水石迸坼,逞摧枯之勢,傾拉朽之惡;撕崖裂坡,毀屋滅簷,萬戶一夕淪沒,千民剎那埋冤。

 倖存者,前無去路,後無歸途,忍飢寒於三夜,望援軍又四日,氣吐遊絲,怨滿陵谷。

 方其時,馬氏政府,飲宴豪舍,尸居官門,視外交勝於救苦,選舉重於賑民。拒絕外援,輕視災害,全國為之悲怨,舉世之所以憤慨也。

 死者已矣,屍骨難尋,百尺流土,儼然新墳。必有含恨之靈,難安之魂,幽聚來往,相泣而問。

 故設園區,紀念悲劇,植以蒼林,覆以青綠,慰亡者在天之靈,撫遺族在地之思。立碑鐫名,垂之後世,其銘曰:

 山川無偏,禍福並見,人豈勝天,共生滿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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