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6日 星期三

這一篇講的真好



這一篇講的真好,幾乎把我要講的說出來了


http://blue-knows.blogspot.com/2010/01/blog-post_632.html

2010/01/06
阿扁的罪
最近有些朋友說,因為阿扁,所以他們對民進黨失望,不再支持民進黨。我認為阿扁是無辜的。

我跟阿扁非親非故。他要是罪有應得,就算是千刀萬剮,我也會為正義的伸張而鼓掌叫好。而且他執政八年,光會為自己作秀,自甘墮落,連小李子那種咖笑也要陪他起舞。剛愎自用,未能完成轉型正義,搞到現在法院還是國民黨開的,他就算是被關到死也是現世報。但因以下原因,我認為他是無辜的。
他法律上暫時還算無辜:

根據無罪推定論,在定讞前,身為一位文明的現代人,我必須假設他無辜。如果像李慶安雙國籍案那樣檢察官遲遲不起訴,那才需要輿論壓力。既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原本就該以無罪視之,更何況司法墮落如斯?未審先判,是原始野蠻的獵巫暴民幹的勾當。因此大部分民進黨員不作大義滅親狀,是合情、合理,更加是合法的。反過來說,李慶安案在起訴後,綠營也沒像藍營對扁那樣以媒體指揮辦案。

國民黨說他是無辜的:

子曾經曰過:“聽其言而觀其行”。像扁案這種動見觀瞻的大案,全世界都在看,更不能給人落話柄。而國民黨居然毫不避嫌地連違法換法官這種勾當都敢明目張膽地幹,而且提不出像樣的證據,光會押人取供,搞到全世界都在冊幹醮。啊孔傑榮是老年痴呆還是北七?沒事放啥屁?他只要乖乖地P一P馬囧統的虛擬LP,下次來臺灣,馬囧統敢不以國師之禮接待?可見阿扁是無辜的。如果阿扁真有罪,那就該光明正大,好好地辦,可以畢其功於一役,順便將民進黨打趴下。用不著這般落人話柄。

我必須表達我的立場,因為阿扁受到了不公平的對待,我們的司法已經淪喪到令人作嘔的境界。司法是民主、法治的基石。誰敢保證沒有“嫌疑犯”被冤枉?不論有罪、無罪,嫌犯都該受到司法的保障,得到公平的對待。唯有如此,對罪犯的懲罰才有可能成為正義。就算所謂“證據”都已經被阿扁用“特權”湮滅,實在無法憑證據辦案,檢察官就該摸摸鼻子認栽。就像美國辛普森殺妻案,全世界都知道是他幹的,但是因為證據的合法性不足,因此不得不判他無罪。阿扁是蝦米咖笑?值得為他犧牲臺灣的司法正義嗎?現在連阿扁以前總統之尊,都能享受到這種未審先判、先關的私刑,往後咱們這種升斗小民還能不蔡著等?想想你上次被死條子冤枉亂開紅單(亂開紅單的當然是死條子。不是一竿子打翻所有人民保姆。如有對號入座者,純屬心虛。)的心情,再放大千萬倍,大概就是阿扁的心情了。

想想要是你被冤枉,還沒被判有罪就先被無限期羈押,你會有啥感覺?你希望被如何對待?你要是不摸著良心站出來說句公道話,那將來你或你的子孫被冤枉時,就不要靠腰。因為你是司法淪喪的幫兇,那是你的報應。懂乎?

先在此聲明,在下並非民進黨的死忠。民進黨暫時得到我的支持,只因為現在他是我們對抗國民黨,那個被中共淘汰的垃圾,最大的希望。民進黨很爛,但是它沒屠殺過任何人。在你要跟我靠腰“悲情脫掉”之前,請先去以色列成立個納粹黨,讓猶太人先給我示範一下。而國民黨除了前帳未清之外,它一路走來始終如一,從未對臺灣的民主、經濟、自由做出任何貢獻。一向將臺灣當成次殖民地,以高級外省人自居。民進黨現在再爛,也爛不過國民黨的一根汗毛。




原文連結:
邈雲漢的決雲觀

1 則留言:

邈雲漢 提到...

多謝賞臉。
不過請加上原文連結好嗎?
http://blue-knows.blogspot.com/2010/01/blog-post_632.html
我後來又做了些修改。
再次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