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1日 星期一

佛學院的訓練

現在佛學院的基本訓練,寫文章尤其是論述文,一定要注明出處,講究引用資料的正確性。信口開河亂謅一通,所寫的東西被認為是垃圾一堆,沒什麼參考價值。
現在看『This man』,胡說些什麼?他以為他隨便胡說八道,大家就隨便相信了。
處於網路開放的時代,程度這麼差異,還這麼不與時俱進,『This man』被掃進歷史的垃圾堆是歷史的當然。
請看雲程的分析。
七七馬言----(雲程)
Comment
馬的史觀,過時且有許多斷章取義甚至造假
1. 「兩岸分隔60年」——1895算到今天是117年
2. 「在國際法上,幾個國家元首就其職權範圍內所做的具體協定就是條約,條約並沒有一定的形式,名稱可以是協定、條約、議定書、會議紀錄、宣言或公告」——國際法博士是說,英國反對、沒有簽字的「新聞公報」也算條約?
2. 「『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宣言』在美國皆列入『美國條約及其他國際協定彙編』,換言之,美國將上開兩項文件視為條約,而『日本降伏文書』更納入『美國法規大全』,因此這些文件都是具有拘束力的文件」——若不是他有意誤導,就是有人讓他造假。請看http://tw.myblog.yahoo.com/jw!d6hnhe6aHxhzQj85exApw7mbsw--/article?mid=1136
1. 「日本最後一任台灣總督安藤利吉向中華民國政府投降」——是向盟軍委託的蔣介石元帥的代表人陳儀投降。台灣受降是向日軍整體向盟軍投降的一部份。
1. 「1946年1月12日,中華民國宣布台澎地區人民恢復中華民國國籍」——可是陳儀在說10月25日「恢復國籍」,誰才對?ROC〈國籍法〉用字是「喪失(國籍)」與「回復(國籍)」,「恢復」不是法律用語。
1. 「1952年中華民國與日本簽訂『中日和約』,和約明確廢止1895年的「馬關條約』」——甲午戰爭已經結束,〈馬關條約〉為和平條約。甲午戰爭與太平洋戰爭無關。〈台北和約〉找不到〈馬關條約〉四個字,馬胡亂引申根本不是「明確廢止」。
2. 「明文承認台灣和澎湖的人民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台北和約〉第10條開宗明義的用
語是「就本約而言」,且〈台北和約〉在1972年9月28日已經失效。

馬英九總統今天表示,歷史只有一個,當海峽兩岸在政治、軍事上逐漸和解時,對於歷史的詮釋也應該和解,要做到「就事論事、實話實說」;只有誠實、透明面對歷史,呈現並還原歷史的真相,我們才不會愧對下一代,也才不會讓歷史重演。
今天適逢「盧溝橋事變」74週年紀念日,各界紛紛舉辦紀念活動,總統上午分別出席「國防大學慶祝建國100年抗日戰史學術研討會」、「戰爭與和平-隨軍記者鏡頭下的對日抗戰真相展」及「七七事變特展」等活動開幕典禮時,做了以上表示。
總統同時指出,海峽兩岸在對日抗戰的認知上,曾有很大的落差。多年前中國大陸一直有「抗戰是中共打的」說法,直到2005年(抗戰勝利60週 年)中共總書記胡錦濤公開指稱,抗日戰爭的正面作戰由國民政府領導,敵後作戰是中國共產黨參與,這樣的說法比較接近事實。總統強調,抗日戰爭這場艱苦戰役 如果被扭曲、掩飾及竄改,我們是不能接受的,因此希望政府及民間多舉辦類似活動,也要在兩岸學生的交流中,讓陸生瞭解。
總統也表示,針對這段中華民族抗拒外敵的民族聖戰,過去不論是軍方或民間都出版不少相關著作,但這段歷史近年來在台灣似乎被淡化,而海峽對岸也掩蓋許多真實情況。
總統認為,兩岸分隔60年,並曾歷經慘烈內戰,對於歷史的詮釋有極大差異,許多大陸交換學生甚至以為抗戰是由中共所領導,但在兩岸和解的此刻,兩岸歷史的詮釋也應該能夠和解、還原真相。總統強調,這段歷史聖戰不容許歪曲、竄改,因為在這場中華民族有史以來最艱苦、最慘烈、範圍最大且犧牲最多的戰爭中,計有會戰22次,大型戰役1千餘次,小型戰鬥3萬8千多次,204位國軍將領英勇殉國、傷亡的國軍官兵高達322萬餘人,民眾死亡至少2千餘萬人;在二次世界大戰歷史中,我們是生命、財產損失最慘重的國家之一,絕不能讓「青史成灰」,因此不論國共兩黨在過去有多大的歷史恩怨,還是應該呈現歷史的真相,希望未來有更多資源、人才投入這段歷史的研究,使其成為國家發展過程中重要的歷史紀錄。
總統指出,今年1月11日歐盟通過給予我國人免簽證待遇,68年前的同一天,我與英美兩國分別簽署平等新約,廢除了中國近百年來的不平等條約,而英美兩國之所以願與我國簽署平等新約,乃因中華民國國軍在中國戰場上成功牽制80%的日本陸軍與50%的日本空軍。總統說,國軍歷次戰役中,有一些非常精彩的戰役,雖然不見得都能扭轉戰局,但憑著國軍持續努力奮鬥,已贏得盟邦極大的尊敬。
總統認為,抗戰勝利一方面把中華民國的國際地位提升至世界五強,成為聯合國創始會員國及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的常任理事國,另方面則是「光復台灣」。至於部分輿論「台灣地位未定」的謬誤,總統指出,「開羅宣言」明載「日本竊自中國的領土,包括東三省、台灣與澎湖列島必須歸還中華民國」;同時「波茨坦宣言」第8條也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須實施,日本領土僅限於4大島;至1945年的「日本降伏文書」,第1、2條皆提及日本係無條件投降,並接受「波茨坦宣言」。
總統強調,在國際法上,幾個國家元首就其職權範圍內所做的具體協定就是條約,條約並沒有一定的形式,名稱可以是協定、條約、議定書、會議紀錄、宣言或公告;此外,「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宣言」在美國皆列入「美國條約及其他國際協定彙編」,換言之,美國將上開兩項文件視為條約,而「日本降伏文書」更納入「美國法規大全」,因此這些文件都是具有拘束力的文件。
總統進一步指出,1945年10月25日,日本最後一任台灣總督安藤利吉向中華民國政府投降,是中華民國政府恢復對台灣行使主權的開始;1946年1月12日,中華民國宣布台澎地區人民恢復中華民國國籍; 1952年中華民國與日本簽訂「中日和約」,和約明確廢止1895年的「馬關條約」,更明文承認台灣和澎湖的人民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總統最後表示,他重述歷史是為了強調對日抗戰除了提升中華民國的國際地位,更光復了台灣,因此,這段歷史應該被清楚地報導及記錄,讓全國人民有所瞭解。
本文轉載自:雲程的雙魚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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