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9日 星期六

流亡政府是溢美之詞















流亡政府是溢美之詞
ghost_twtw2010/05/27

蔡英文一句『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結果一堆赤藍人氣到臉紅脖子粗,頭冒青筋,差點口吐白沫,我不知道這些赤藍人怎麼會這麼生氣,因為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這句話,在我看來是一句讚美的話,但用在馬英九執政下的中華民國政府身上,卻有點讚美過了頭,變成溢美之詞,根本名不符實.
二次大戰期間,法國領土被德國納粹佔領,戴高樂在英國組織法國流亡政府,號召法國人民抵抗納粹德國的侵略,所以流亡政府是不向邪惡低頭的政府,即使失去所有的領土,失去人民也不放棄,一心一意要收復國土,解救人民,所以流亡政府就像一個悲劇英雄,在劣勢中奮戰不懈,是值得世人尊敬的政府.
既然流亡政府是一個擁有崇高理想的政府,又是具有使命感的政府,為什麼赤藍人聽到『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會這麼抓狂呢?抓狂到口吐白沫不知所云,這是怎麼回事呢?
1949年中華民國因國共內戰,戰敗流落到台灣,對台灣而言中華民國政府因戰敗由南京搬到台灣,當然是『流亡政府』,不是『流亡政府』難道是『搬家政府』嗎?就算說好聽一點,用國民黨的慣用語,也應該是『轉進政府』吧.不管用什麼詞,總之中華民國政府失去了她的國土卻是個事實,早年中華民國政府還一心一意要『反攻大陸收復國土』,並且號召中國人民抵抗共產匪黨.可以說和二戰時期的法國流亡政府一樣,是具有崇高使命的政府.
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具有崇高理想要收復國土,應該是很光榮的使命,在這流亡政府中服務應該很榮幸才對,為什麼這些赤藍人聽了會氣急敗壞呢?
經過60年,今日的中華民國政府,不要收復國土了,也不要人民抵抗共產匪黨,相反的還跟共匪聯手,如親密愛人.這種狀況下,中華民國政府連流亡政府的資格都喪失了.
今日喪失流亡政府資格的中華民國政府,應該搬回中國南京才對,怎麼還在台灣呢?說穿了也只是想霸佔台灣罷了,一口咬定台灣是中華民國的領土,這樣就不是流亡政府,但是卻拿不出房地契(國際條約)証明台灣是其領土,這跟土豪劣紳,地痞流氓霸佔他人土地行徑是一樣的.
對這種『流氓政府』,稱之為『流亡政府』,不是名不符實的溢美之詞嗎?但這溢美之詞也凸顯了其流氓本性,這就難怪赤藍人要暴怒了.
□ 〔 資料來源: 存在事實的背後必有其存在的真理 | 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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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種方法 證明中華民國不是「流亡政權」
coapman2010/05/28

資料來源【雅虎奇摩新聞】

欄主按:回答「不是」的網民中,半數以上認為「中華民國」是叛亂團體,另四成認為「中華民國」已經滅亡,根本不存在,1949年逃到台灣的只是國民黨內的一小撮「敗」類(就是打了敗仗逃走的族類)。
 「中華民國」已經滅亡,根本不存在
流亡就是流亡,難不成「中華民國」在1949年是拿觀光簽證來台灣度假的嗎?
「中華民國」不但過去「流亡」,它至今仍在「流亡」,因為它的憲法未改,仍宣稱代表中國。「流亡」的事實不會因為總統民選就有所改變。
一群「流」竄的「亡」國奴
怎麼?嫌「流亡」不體面?太難聽?好!那就叫「逃亡」也行。
還不行?那麼「敗亡」如何?不喜歡?好好好,「滅亡」「覆亡」「淪亡」「傾亡」「衰亡」「喪亡」「夭亡」「死亡」,快快快,自己挑一個。
拜託!請不要用「轉進政權」好嗎?那才是不倫不類!
說你們流亡,你們就說民進黨不該參加「流亡政權」的公職選舉。你們想全包啊?想重溫「動員戡亂戒嚴」的舊夢啊?往事只能回味啦?你們是想「完全執政」走火入魔了啦!美喲!美得冒泡喲!
說你「流亡」就不得參選?狗屁邏輯!
台灣人想接手一家破產公司,重新註冊登記,有甚麼不對?
說你們破產不對嗎?想想看是誰在養你們,誰在繳稅?誰在當兵?
真是討了便宜還賣乖,犯賤不要臉。
偶不喜歡被人叫阿告,也不喜歡被人稱為流浪狗。
耍嘴皮不管用啦。要證明你們不是「流亡」的方法很多,隨便挑一個表現表現,省點口水啦。

證明中華民國不是「流亡政權」的101種方法

馬英九今後要隨時自稱是「中國總統」。(這個最簡單,只要你有GUTS)
馬英九去南京「總統府」上班。
立法院去南京開會打架。
馬英九去湖南 Long Stay,叫毛澤東的曾孫媳婦送毛巾。
馬英九去長江露奶游泳。
馬英九去汶川向災民鞠躬道歉,說「偶這不就來了媽?」
國稅局去向13億「國民」收稅,把過去61年的欠稅統統追回來,外加利息18趴。
最高法院通緝胡錦濤、溫家寶,以叛亂罪起訴。
去叫聯合國拉下五星旗,改掛車輪旗。
馬英九去聯合國,以「中國總統」身分演講。
將外蒙古升格為「省」。(五都能,外蒙為何不能?)
行文印度,引渡達賴喇嘛,以叛國罪起訴。
馬英九邀請與歐巴馬互訪。
下令13億「國民」高唱「傻民注意 勿當餿蟲」。
派發給中國人車輪牌護照,偷渡被捕時可用。
.... 還有粉多啦,偶也懶得一一列舉,反正你們一個也做不到,因為「流亡」就是「流亡」,那是事實,那是歷史,你們在中學教科書上怎麼寫也騙不了人。


做台灣人太羞辱?當中國人才光彩?
想結束「流亡」啊?那也不難,既然說一句「我是台灣人」很痛苦,那就修憲吧。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條:中華民國不是流亡政權。第二條:任何個人或團體指中華民國流亡者,不得參與或推派代表參與公職或民代選舉...
再不然,去「富士康」結束「流亡」也行,還可以賺錢。
嗚呼哀哉,尚饗!
END

〔 資料來源: 外獨會 | 引用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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